运维开发服务 2020-12-23 16:30

项目需求调研、开发、测试、部署阶段,指导开发单位对业务现状、信息化现状全面地调研、梳理,在充分考虑现有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面向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意见。

1.1.1 对于新建(在建)系统的咨询服务。

(1)总体要求:全面参与采购人各新建子项目需求调研、开发、测试、部署阶段,指导开发单位对业务现状、信息化现状全面地调研、梳理,在充分考虑现有系统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面向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意见。协助采购人审核系统建设的详细需求,确保系统建设满足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总体设计要求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协助采购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并协助采购人进行系统上线前后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针对各在建项目,提出全面、科学、详实的项目总体项目管理计划建议,提出合理的项目管理目标,协助采购人编制必要的规章制度、控制方法与措施。
  2. 协助采购人建立内部的工作流程和项目控制体系,提供一整套符合相关标准(如CMMI)的项目文档模板(包括软件工程)。
  3. 建立定期对子项承包人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审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发商和集成商实施审查、审核、监督和评价。
  4. 协助子项承包人改进内容开发活动和控制活动以满足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和技术要求。
  5. 参加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重要里程碑交付物的评审,定期和不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开发和管理状态。
  6. 协助采购人对在建项目验收时承建单位提交的软件功能进行测试,保证各项功能满足业务需求,对所提交的源代码进行测试和验证,保证所提交的源代码真实、可用、规范。
  7. 协助监督各子项目严格执行信息安全、质量、投资和进度等重要要素的控制。
  8. 协助监督和评价监理的工作和绩效。
  9. 辅助采购人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
  10.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培训采购人单位有关人员,确保项目实施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意识。

1.1.2 对于建成在运行系统的咨询服务。

(1)全面收集运维过程中用户提出的BUG问题和新需求,定期总结、归类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依据国家信息技术服务等标准(如ITSS)协助采购人完善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依据国家信息技术服务等标准(如ITSS)提出完善采购人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的书面建议。
  2. 全面收集并定期梳理在应用系统运维服务过程用户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分类汇总后每月形成文档提交给采购人。
  3. 对于反复出现(一般指同类问题出现三次以上)的问题,应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书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